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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容美颜:12月起这种灯禁用球友会!
球友会逛菜市场时,记者经常有一个疑惑:从市场上买的水果蔬菜、生肉、海鲜等,明明看上去很新鲜,怎么买到手后就“变色”了呢?原来这是一种生鲜灯起了误导作用,它特有的光源色可给生鲜食材“上色”,让人误以为食材特别新鲜亮丽,但是没有了这层光的“美颜”功能,食材就恢复了原有的模样,之前,这种灯的使用在生鲜市场上司空见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1月29日,记者在市区多处生鲜市场和商铺走访注意到,很多市场和商铺已经将原有的生鲜灯更换成了正常颜色的照明灯,所售卖的商品颜色也恢复了正常,也有个别商铺暂未换下将要停止使用的生鲜灯。
当日,记者在浮山所市场的水产区和肉食区域注意到球友会,昔日这里的生鲜灯基本都换成了普通光源的照明灯,商铺摊主都对这种灯的要求有了了解,也有的摊主正在换下生鲜灯或者调试新安装的照明灯,大家积极响应。
同时,在市场对面的一家大型生鲜超市球友会,记者注意到球友会,里面的鲜肉摊位儿依然使用生鲜灯,暂未进行更换。
记者又来到宁夏路大润发超市,鲜肉摊位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在前些日子,这里的生鲜灯已经进行了更换,记者注意到,摊位上的肉在普通光源的照射下,颜色更自然。在新田路农贸市场内外的水果、肉食摊位,这里商户使用的依然是生鲜灯。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不少市民对于生鲜灯的使用要求并不知情。也有市民通过新闻对此有所了解,市民周女士向记者介绍球友会,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各项法规更加完善,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保障,有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老百姓更放心。
据了解,《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球友会,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如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